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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网讯(刘敏/文)5月9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经公司核实,增持主体资金主要来源于其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向增持主体提供资金的情况。基于对公司资产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支持公司相关工作开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增持主体同意并会尽快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增持主体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增持计划具备可实现性、可操作性,不存在“忽悠式”增持的情形。
同时,通海置业和华馨资本均为通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通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的控股股东均为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先生。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通海置业、华馨资本与公司控股股东受同一主体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此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通海置业、华馨资本不存在未决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增持资金被进一步冻结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的诉讼情况不会导致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被冻结。
同日,*ST泛海(000046)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调整的公告称,本次计划增持主体调整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华馨资本、通海置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国泛海持有公司股份 2,907,555,3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96%,上述股份均已被司法冻结;其余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份。
*ST泛海表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受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增持窗口期限制等因素影响,存在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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