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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讯(记者邵长春)省安委会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海南省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方案》指出,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突出抓好在建工程、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好全省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自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底,专项行动分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方案》强调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和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同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建筑和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所有部门和岗位要全覆盖。
根据《方案》,我省将组织对住建领域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要对各类危险作业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有关设备;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重大作业操作规程,对涉及卸气、充装、倒罐、设备操作、巡线、维修等要制度上墙,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都要全员持证上岗,岗位日常培训到位,严禁出现“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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