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夏河县不动产登记
“六不准”的公告
(资料图)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夏河县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做好公示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夏河县不动产登记“六不准”公布如下:
一、不准违法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准随意增加登记材料或环节。
三、不准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
四、不准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五、不准收取“好处费”或乱收费。
六、不准“推绕拖”刁难办事群众。
若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形,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监督电话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941-7121522
特此公告
夏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17日
注
1、本作品版权所有,转载请标明出处
2、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 辑/马雪晶 审 核/ 道 吉
责 编/袁茂润 总审核/祁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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